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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

时间:2015-11-28 14:54作者:admin打印字号:

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根据国家民政部、财政部(民发〔2003〕95号)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。
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副会长以上单位: 5000 元/年
理事以上单位: 3000元/年
单位会员: 2000元/年
个人会员: 100元/年
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。每年11月1 日前一次性缴足下年会费;会员缴纳会费以一年为标准,不足一年按一年缴纳。
缴纳方式为支票、现金或汇入本会帐户。
户名:济南市电子商务协会
开户行: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
帐号:1607012830005444

三、会费开支范围
1、必要的办公支出;
2、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、行业调研、各类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
3、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4、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
四、会费管理
1、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2、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由会长审定。
3、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(会员代表大会)、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。
4、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(会员代表大会)报告,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。
5、会员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会费或一年不参加本协会组织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本办法经 2012年 9月21日济南市电子商务协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
    鼓励各会员单位在年度会费标准基础上,根据服务需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酌情追加,以便协会更广泛的整合各类服务资源,为会员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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